选举改革委员会经过九个月的讨论所达成的协议将重回国会议员的谈判桌。在此之前,政府委员会主席贝尼西奥·罗宾逊(Benicio Robinson)透露,国民议会将审视那些未被选举法庭(TE)所提交的法律草案所纳入的共识。
罗宾逊议员同时担任巴拿马民主革命党(PRD)主席,他质疑该法律草案仅纳入选举法庭(TE)的提案,却将参与改革讨论的各政治党派的立场排除在外。
然而,选举改革委员会内政治政党占多数所达成的一些协议,已被最高法院(Corte Suprema de Justicia)宣告为违宪。
罗宾逊表示:「我们将认真考虑在各政党和社会参与讨论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容。」
罗宾逊指出,选举法庭(TE)提出的某些提案确实已被纳入草案,而其他由政党和独立人士提出的提案则未被采用。
他说道:「选举法庭(TE)所提的提案他们确实纳入了,但政党和独立人士提出的并未纳入。」
与此同时,组织「Realizando Metas」的负责人艾尔玛·科尔特斯(Alma Cortés)也质疑,在国家选举改革委员会数月工作期间所讨论的提案未能在法律草案中得到体现。
科尔特斯回忆指出,参与者历经九个月、共35次会议,致力于拟定修改选举规则的提案。
她表示:「所有民间社会的行动者——私营企业、政党及各类组织——都投入于选举改革工作,但不幸的是,恕我直言,尊敬的大法官们,我们在选举改革委员会所通过的内容完全未被考虑。」
科尔特斯提出,其中一项要求检视的重点是关于国家选举改革委员会持续运作条款的相关条文。她主张应保留此一机制,因为它能让不同部门参与其中。
她说:「因此,我向委员会提议删除该条文并进行改革,同时废除国家选举改革委员会。」
科尔特斯也质疑对政党公共资金采取双重监督的做法,并要求明确界定该职权属于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Contraloría General de la República)还是选举法庭(TE)。
她主张:「没有任何政党反对遵守规定,我们一直以来都遵守。但我认为双重监督并非必要。」
大法官纳尔西索·阿雷利亚诺(Narciso Arellano)提出,此次改革旨在强化选举制度的各个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政治竞争、透明度、问责制及选举正义。
阿雷利亚诺指出,其中一个目标是确保政治代表权的取得主要取决于公民透过投票所表达的意愿。
他也强调,透明度是强化对政治资金监督的关键机制,涵盖选举登记以及与选举程序相关的一切行动,使公民得以了解并监督影响选举竞争的各项要素。
在问责制方面,该大法官表示,改革为政党、候选人及公职人员设立了更高层级的责任标准,尤其是针对资源的使用、选举义务的履行,以及运作与资金筹措的规则。
阿雷利亚诺补充道,选举正义旨在确保政治权利的有效且及时保障,并建立一套惩处制度,以应对任何影响选举程序完整性的行为。
关于公民参与,该大法官强调,选举法庭(TE)有宪法责任推动其认为对选举制度运作所必要的改革,但他同时提出有必要确保公民的实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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