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透过2026年9月8日第547号法律(已于本日发布于官方公报),确立肿瘤学忘却权(derecho al olvido oncológico),旨在防止对曾战胜癌症的人士在申办银行、信贷及保险服务时遭受歧视。

该新法规规定,经历过肿瘤疾病且在接受治疗后五年内未复发的人士,可依法免除申报该病史的义务,具体标准依各类癌症的临床参数而定。

该法律最初以2025年第350号法案提案,并对与银行客户权益、保险消费者权益及金融企业相关法规进行修正。

第547号法律将肿瘤学忘却权定义为:经历过肿瘤疾病的人士,在完成医学规定的无复发期后,有权不申报其患病史,并免于因该病史而遭受歧视。

为证明此资格,需由血液学及肿瘤学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出具医疗认证。

该法的主要变革之一是:凡已超过治疗结束后五年且未复发者,任何针对此类人士的歧视性条款、更严苛条件、除外责任、限制或其他歧视形式均属无效。

此规定适用于法规所涵盖的保险合约及其他服务。

该规范亦明确规定,银行客户在完成治疗五年且未复发后,有权不申报其肿瘤病史,亦不得将其纳入评估。

该立法同时将此原则纳入保险消费者的基本且不可抛弃之权利。

此外,该法认定:凡在已完成五年无复发期后,仍于保险合约一般条款中设立限制、除外责任、更严苛条件或基于肿瘤病史的歧视条款,皆属滥权且绝对无效。

第547号法律将自公布翌日生效,故其规定自2026年9月9日起实施。

该法由共和国总统何塞·劳尔·穆利诺(José Raúl Mulino)及商业与工业部长胡里奥·莫尔托(Julio Moltó)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