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利西托·特蘭·努涅斯(Felicito Terán Núñez)與米萊娜·埃斯特·波洛·馬丁內斯(Milena Esther Polo Martínez)因公款侵吞罪被判有罪,同時被處以五年公職資格禁止。

法院裁定前代表費利西托·特蘭·努涅斯及前財務官米萊娜·埃斯特·波洛·馬丁內斯,對科隆省(Colón)米格爾·德·拉·博爾達(Miguel de la Borda)社區委員會(Junta Comunal)構成公款侵吞罪成立,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本案於2026年8月25日開庭審理,由國家總檢察署反腐局(Fiscalía Anticorrupción de la Procuraduría General de la Nación)主導。

資金去向為何?

根據訴訟期間提交的資料,米格爾·德·拉·博爾達社區委員會在2009至2014年間共收到13萬美元。

然而審判中未能證明其中2萬9505.35美元的用途,該金額被認定為對機構造成的財產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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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採納九份證人證詞作為證據。

除八年監禁外,特蘭·努涅斯與波洛·馬丁內斯另遭判處五年公職資格禁止。

判決針對調查期間與社區委員會資金管理相關的行為。